为什么美国没有采用 Opt-In? 是时候重新思考了。
已发表: 2016-09-02公平警告:向前咆哮。
自 2003 年以来,我一直从事电子邮件营销渠道。事实上,我的第一次出访是在 2003 年 4 月参加 FTC 垃圾邮件峰会。那是一场非常热闹的活动,大部分时间都只有站立的空间。 电子邮件频道的所有成员都出席了会议,两天来关于我们频道的问题进行了辩论,我离开时感觉自己刚刚经历了暮光之城的一集。
作为该领域的新手,我经常惊讶于像电子邮件这样简单(简单,正确)的东西会在其自身的未来中引发如此多的热情和立场。 您可能会争辩说,直到今天,电子邮件仍然是我们所有人都在使用并将继续拥抱的杀手级应用程序。 一个证据:您的电子邮件地址是您数字角色的中心。
2003 年通过了 CAN-SPAM 法案,该法案为“基于许可的电子邮件营销”奠定了基石。 遵守法律不会也永远不会给予您优惠的交货待遇。 这只是任何合法公司可以(而且必须)采用的最低合规水平,以确保其营销计划的合法基础。
在某些方面,电子邮件和数字渠道在过去 13 年中的持续发展变得越来越“个性化”,因为我们正在与越来越多的公司进行斗争,这些公司寻求对我们的生活、浏览习惯、点击、购买、关系,猫视频等。
那么这与选择加入有什么关系呢?
我知道每一个阅读这篇文章的营销人员只发送有趣的、想要的内容,只发送给想要接收它的人。 你我都做对了。
但我们知道有很多公司和营销人员的标准较低。 他们遵守 CAN-SPAM,好吧,但在尽可能低的级别。 他们分批处理,大量发送给众多人,让我们所有人都陷入一个电子邮件生态系统,在这个生态系统中,每个收件箱都塞满了一半不需要的东西。
根据 CAN-SPAM,您在法律上被允许向人们发送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直到他们通过取消订阅或将电子邮件标记为垃圾邮件来表示停止。 这比那些电话销售人员告诉您您赢得了巴厘岛之旅更令人恼火。 它很烦人。 我这么说是因为有人收到了很多他没有要求的电子邮件。
更重要的是,我是作为一个了解 Commons 原则的营销人员这么说的。
在中世纪,在英格兰和其他地方,人们在不属于任何人或属于庄园但被公用的土地上放牧羊群。 今天,Commons 被理解为“共享资源的通用术语,每个利益相关者在其中拥有平等的利益”。
“公地悲剧”是对公地的剥削,损害了所有人。 它实际上是一个共享资源系统(牧场)的经济理论,其中个人用户根据自己的自身利益独立行动(太多的羊太久了)通过耗尽资源来违背所有用户的共同利益他们的集体行动。
互联网是一种共享资源。 关于电子邮件,垃圾邮件发送者和批量发送(尽管它是合法的)的电子邮件市场正在消耗一种稀缺资源(我们的收件人对进入他们收件箱的内容的真正、纯洁的兴趣)。
保护我们的电子邮件共享的行动
当您考虑“基于保留的”电子邮件与“基于获取的”电子邮件时,可以显示很多(性能方面)与订阅者有关系的邮件流与没有关系的邮件流。 (交易电子邮件产生的独特打开率大约是收购电子邮件的两倍。)
收购邮件在美国发送并不违法
当您考虑 2016 年的电子邮件营销渠道时,我们的立场是什么? 关于选择加入与选择退出的争论和法律——在我看来——早就应该进行彻底改革了。

您能想象一个世界,我们管理我们的内容体验,而不是可以连接数据信号并向您发送您不希望收到的通信的聪明营销人员吗? (更别说想要……)
你能想象一个你的电子邮件收件人都希望从你这里得到什么的世界吗? 总体而言,他们对收件箱中的内容高度信任吗?
什么在工作?
技术过滤更好:
垃圾邮件的数量正在减少,这要归功于接收方和过滤平台的辛勤工作。
行业交流更好:
今天有比以往更多的分布式信息可用。 渠道的管理员是建立和显赫的。 例如,SpamHaus、MAAWG3、ESPC、EEC 和 OTA 都发布了适当发送行为的立场。 事实上,如果您不采用这些做法,您将无法加入其中一些组织。
测试工具更好:
发送商业营销电子邮件的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一系列工具,因此他们可以在点击发送按钮之前评估电子邮件成功发送的能力。
基于结果的分析更好:
数字渠道中的任何内容都可以并且将会被跟踪以获得性能和最终的投资回报率。 如果某件事不起作用,您可以改变策略并重新开始。 哦,顺便说一下,您可以在新游戏计划上线前对其进行测试。
行业最佳实践得到改进:
数字营销人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了解对他们的期望,合法公司将始终采用可能使他们赢得收件箱房地产之战的策略和方法,
什么不起作用?
法律:
我们正在使用一个过时的许可和合规框架(选择退出),在电子邮件许可方面允许一个非常自由的灰色区域。 特别是在数据共享市场。 我们现有的环境几乎鼓励在联合营销方面违反规则,并允许那些选择玷污公地的运营商做出不那么出色的行为。
那么这一切给我们留下了什么?
现实情况是,电子邮件营销渠道的发展没有遵循同意机制,因此消费者可以管理他们的用户体验。 欧洲即将出台的新法律将要求向欧盟公民进行营销的公司必须遵守新规则,以保护主体管理自己数据的权利。 它让电子邮件收件人处于控制之中——而不是相反。
美国现在是时候建立一种“选择加入”的营销许可方法了。 让我们重新审视 CAN-SPAM 法案并更新考虑所有数字渠道挑战的立法,而不仅仅是电子邮件。
选择加入应该是最低标准,选择退出应该成为过去。 诚然,CAN-SPAM 是在 13 年前通过的,但在数字方面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改变的时候了。
但是你不必等待法律来赶上什么是正确的。 您可以从选择加入自己的通信开始,并更有效地使用交易电子邮件。
检查一下:您是否遵守全球电子邮件营销法规?
选择加入的基础知识:选择加入活动的价值
双重选择加入的最佳实践:使用双重选择加入和偏好中心构建更大、更健康的电子邮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