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郵件法:如何遵守並保持您的電子郵件營銷持續進行
已發表: 2017-04-11作為營銷人員,我們一直在尋找新的方法來完善我們的電子郵件營銷。 無論我們是在閱讀最新的 giphy 趨勢、能讓您獲得最高打開率的主題行,還是證明紅色按鈕確實比藍色按鈕更好的 A/B 測試——這一切都是為了讓我們的電子郵件營銷保持新鮮。
我們付出瞭如此多的努力來確保我們的電子郵件是業內最可愛、最有效和最引人注目的,因此我們還應該花時間確保我們的努力不會白費。 “電子郵件垃圾郵件法”可能不像“如何讓客戶點擊”那樣有趣,但我保證如果您繼續閱讀,您會學到一兩件事。
電子信息垃圾郵件法通常通過控制企業對營銷電子郵件的使用來保護個人。 由於消費者每月會收到 400 多封商業電子郵件,因此部署這些系統非常重要。 每個國家/地區都有關於商業電子消息傳遞的特定法律,但每個國家/地區都有共同的主題。 我選擇了一些更著名的英語國家在下面詳細介紹,但在深入研究之前,您應該了解一些基本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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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垃圾郵件關鍵字
要開始使用,您應該熟悉一些關鍵字:
- CEM(商業電子信息):與電子地址的通信,宣傳購買/出售商品或服務的要約(包括網站上的內容廣告),提供促進商業或投資機會或購買/出售土地的要約
- 電子地址:電子郵件、短信、社交媒體消息或任何類似的通訊方式
- 選擇加入同意:當收件人必須完成一項操作,表明他們希望收到 CEM(即選中網站上的複選框以訂閱電子消息)
- 選擇退出同意:當收件人收到 CEM 並且有機會拒絕消息時(即網站上的預選框或電子郵件中的取消訂閱按鈕)
遵守
大多數垃圾郵件立法都涉及三個合規領域。 法律話語可能使這些聽起來複雜且難以實現,但實際上,它們很簡單且規定性強。 很可能您已經在做這些事情而沒有意識到!
- 同意:所需的同意類型因國家/地區而異,但大多數立法要求在發送 CEM 之前獲得某種形式的同意。 簡單來說,同意有兩種形式:
- 明確同意:以口頭、書面或電子方式獲得同意(即在提交表格時勾選方框;無法通過 CEM 獲得同意)
- 默示同意:建立當前業務或個人關係或在網站上公開顯示聯繫信息
- 身份證明:發送電子通信時,您必須清楚地表明您自己或您所代表的組織/個人的身份。 CEM 的主題和發件人不應具有誤導性。 為了遵守,您必須包括以下幾項:
- 郵寄地址
- 聯繫發件人的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或網址
*注意:這些必須在發送消息後 30-60 天內有效(取決於司法管轄區)
- 取消訂閱:必須有取消訂閱 CEM 的選項。 退訂應該很容易,消費者無需支付任何費用,並且易於完成。 以下是一些不同的退訂選項:
- 電子郵件:包括收件人可以向其發送取消訂閱請求的電子郵件地址(應主動監控)
- 文本:包括類似“停止接收這些消息,回復取消訂閱”的內容
- Web 表單:包括指向表單的鏈接,收件人可以在該表單中選擇他們希望取消訂閱的 CEM 類型
如果以上三點你都做到了,那麼你很可能做到了!
圍繞這項立法存在很多誤解,其中之一是很難遵守。 你可以看到我們已經粉碎了那個! 以下是關於 CEM 立法的一些更常見的誤解。
關於垃圾郵件的誤區
“如果我發送大量電子郵件,它只會被視為垃圾郵件。”
錯誤的。 雖然群發電子郵件確實看起來更像“垃圾郵件”,但任何不符合法規的 CEM 類型都被視為垃圾郵件。 在點擊發送之前,請務必仔細檢查所有商業通信。
“我只需要遵守我祖國的規章制度。”
錯誤的。 起草電子郵件時,您設身處地為收件人著想,發送時也是如此。 一條硬性規定是遵守收件人所在國家/地區的規定。
“我的組織對客戶使用我們的系統發送的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我們無法控制他們的行為。”
錯誤的。 雖然您無法控制客戶早餐吃什麼,但您可以在他們的麥片盒上列出營養價值。 電子郵件服務提供商對使用其軟件發送的電子郵件合規負責。 讓您的客戶盡可能簡單,對他們進行教育並在模板中添加部分,以幫助他們了解如何遵守法規!
“我不承擔任何責任,我工作的公司將對任何違規行為負責。”
錯誤的。 就像你的老闆不能告訴你早上穿什麼,他們不能詳細說明你在工作中的一舉一動。 您和您的組織有責任確保您發送的消息符合法規。 處罰因國家/地區而異,在某些國家/地區,當涉及到影響時,您可能會與您的組織一起承擔個人責任。
“在 Facebook 上與某人成為朋友構成了個人關係。”
錯誤的。 我在 Facebook 上是我媽媽的第三代堂兄的丈夫的朋友,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有私人關係——我什至從未和他說過話! 社交媒體關係不構成個人關係,因此在向某人發送 CEM 之前確保您獲得正確的同意,即使他們在 Twitter 上關注您也是如此。
大多數這些神話在立法中都是正確的,但重要的是要深入了解您將發送 CEM 的國家/地區的法律。 您會在所有方面發現相似的主題,但是當您深入研究細節時,您會發現您應該注意的細微差別。 以下是 5 個英語國家,為了您的方便,突出顯示了其法律的詳細信息。
推薦閱讀:純文本與 HTML 電子郵件:設計攤牌
各國垃圾郵件法律
美國
在自由主題中,美國是本文中唯一強調的選擇退出國家。 在美國,企業和個人可以自由發送 CEM,直到收件人告訴他們不要使用 CAN-SPAM(控制非請求色情和營銷的攻擊)。 雖然有一些要求......
同意:選擇退出同意是這裡的交易,所以任何人都是公平的遊戲,除非他們已經取消訂閱。

識別:必須遵守上述規範才能符合要求。 您還應該確保將消息作為廣告公開,儘管這裡似乎有很多灰色區域。
取消訂閱:包括取消訂閱選項是選擇退出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在 10 個工作日內完成請求。
處罰:組織可對每位收件人處以最高 16,000 美元的罰款
資源:
- FTC:企業合規指南
加拿大
加拿大在 2014 年實施 CASL(加拿大的反垃圾郵件立法)方面有點落後。我假設這是因為加拿大人被認為過於禮貌而不會互相發送垃圾郵件。 las,刻板印象並不成立! 這是關於 CASL 的細節和一些很棒的資源,供我們這些本質上是書呆子的人使用。
同意:加拿大已採用選擇加入同意,因此請確保取消選中任何預先填寫的訂閱框,並記錄在案的明確同意證明(音頻或書面形式)。 同樣重要的是要注意,同意不應與其他條款和條件掛鉤; 應該為 CEM 消息傳遞獲得單獨的同意。
識別:要遵守,您必須遵守上面詳述的一般規則,並確保所提供的信息在使用後 60 天內有效。 在加拿大,如果空間不可用,則允許使用帶有身份信息的超鏈接。
退訂:這裡沒有什麼特別的——退訂選項必須在每條消息中。 他們也必須立即受到尊重; 如果有時間延遲,則不應超過 10 個工作日。
處罰:組織最高可被罰款 1000 萬美元; 指揮、授權或參與違法行為的個人也可能被追究責任。 對個人的最高罰款為 100 萬美元。
其他有趣的事實:
- 只要推薦人與消息的發送者和接收者都有業務或個人關係,推薦就是該規則的例外情況
- 名片可能被視為默示同意,只要他們在給您名片時沒有告訴您他們不想收到 CEM,並且這些信息與他們的業務往來有關
資源:
- 加拿大政府:打擊垃圾郵件網站
- CRTC常見問題解答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於 2003 年實施了反垃圾郵件法,早於加拿大,但其指導方針非常相似。 顯然,我應該以不同的順序寫這篇文章,但我想——作為加拿大人——我有點偏見。 下文詳述的立法之間存在一些差異。
同意:與加拿大類似,澳大利亞採用了選擇加入模式。 明示或默示的同意對於合規是必要的——記住,記錄是必須的!
識別:此處必須採取相同的識別措施。 請參閱上面的詳細信息。
退訂:再次說明,退訂選項必須包含在所有通信中。 在澳大利亞,退訂媒體應在消息發送後 30 天內有效,並應在 5 個工作日內履行義務。
罰款:每件 180 美元(件數和罰款取決於多種因素,包括以前的記錄、發送的消息數量和收件人數量)
資源:
- 反垃圾郵件法案的關鍵要素
- 垃圾郵件立法和執法
新西蘭
2007 年,新西蘭引入了《未經請求的電子信息法》以幫助打擊垃圾郵件。 該法案適用於往返新西蘭的人員,與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的現行法律非常相似。
同意:遵循與加拿大法律相同的規則,需要明確或推斷的同意才能遵守。 雖然在加拿大,公開發布的企業電子郵件地址被循環為默示同意,但新西蘭立法將此稱為“視為同意”,也符合同意。
身份證明:必須包含發件人的姓名和聯繫方式,並在消息發送後 30 天內準確無誤。
取消訂閱:取消訂閱選項還必須在發送消息後 30 天內有效,並且任何取消訂閱請求必須在 5 個工作日內得到滿足。
處罰:最高 500,000 美元的罰款
資源:
- 未經請求的電子信息法
- 企業信息
英國
歐盟制定了一項隱私和電子通信指令,各個國家/地區可以選擇採用或改編。 英國在自己的立法 PERC(隱私和電子通信條例)中採用了指令中概述的許多原則。 以下是該立法的一些細節:
同意:明確同意或英國指令所指的軟選擇加入(收件人已向您購買或最近表示有興趣向您購買)對於此處的合規性是必要的。 立法指出,對於軟選擇加入,接收者應在獲得初始信息時選擇退出未來的 CEM。
身份證明:與其他立法一樣,您必須證明自己或您所代表的組織的身份,並提供最新的聯繫信息。
取消訂閱:似乎每個人都同意取消訂閱。 包括一個易於使用的取消訂閱選項,您將在任何地方遵守! 沒有規定何時必須滿足請求的規則,但良好的做法是立即滿足。
處罰: ICO(信息專員辦公室)可根據違規情況對組織處以最高 500,000 英鎊的罰款。
資源:
- PECR指南
- 歐盟隱私法
- 數字單一市場
作為免責聲明,儘管我很喜歡熱情地辯論事情,但我沒有上過法學院,也不能稱自己為律師。 如果您想仔細檢查您的企業是否遵守電子郵件垃圾郵件法律,那將是您應該與誰交談! 我喜歡遵循規則,“收到這個我會生氣嗎?” 如果答案是“是”,我會重新考慮我為什麼要寫它!